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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个人商标转让的详细流程

作者:上海瑞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15 08:23:37

注册商标是一道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是不能自己注册的,目前我国商标法规定上海商标注册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和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在先申请的原则。那么,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注册商标?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应该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识也是消费者认知购物品牌的标识,应该具备显著性,唯一性和易记性。

2、商标注册应该有主体,也就是要有一定的实际产品或者服务做支撑,假如没有产品或服务,三年未使用的话很可能被他人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申请,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3、商标注册应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机构必须要有商标局的备案资质,不可贪便宜找一家小公司就了了注册完事儿,那样耽误的还是自己的商标注册时间。

4、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中的流程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的副本复印件,还有商标图样都需要设计好。

5、商标具有一定保护应有市场的权威性,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犯他人已注册商标的产品市场及恶意竞争。这样不但损失一笔巨大的商标侵权赔偿还失去了很大固有的自己的市场,所以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我们公司提醒,只需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就可以申请办理,其他所需要的材料资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都会操作办理,方便快捷。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使用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权人可以要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事实,不是权利。十年十年=永远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不可忘记)。因此,理论上,只要上海商标注册人愿意,他就可以无限期地拥有商标。未注册的商标随时可能被被告侵犯,随时可能被禁止使用。

一、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即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二、两个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授予专用权,对未注册的商标授予优先权。《商标法》第十三条款规定:“为同一同类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三、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原有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使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利益。未注册商标并非其用户独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许可合同,也不可能通过许可的方式直接获利。

想要开公司的话,就肯定是要办理营业执照的,这个是肯定的东西,每个公司都是有营业执照的,如果没有执照的话,公司就不可能开业,也不可能经营了。那么对于一些创业者来说,可能就不知道如何办好营业执照,所以就需要找代办营业执照的公司了,其实办理营业执照还是非常简单的,下面注册公司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步骤。

首先你必须先想好公司的名字,有了名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进行核名的处理,不过也要注意,最好多选择几个名字再去,否则的话就容易因为重名而浪费自己一次机会和很多的时间。所以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联系代办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获得非常不错的帮助。其次我们也要确认好自己的营业范围,根据公司具体的业务来选择自己的营业范围,如果不确定的话,可以参考同行的营业范围来确定。注册公司小编告诉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注册资金,这个需要一个合理的把握,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毕竟现在的注册资金都是认缴制的,不用实际的缴纳,所以有很多的人都会胡乱的填写,这样反而是不好的。根据个人实力,填写一个合适的数据最好。而且公司的注册地址也要填写,这个地址必须是商业使用性质的地址,民宅类的地址还需要去咨询当地的政策。而且你需要拿到地址的租房合同和房主的房产证以及个人身份资料等等,免得再多跑一趟。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到的是,在填写一些个人资料的时候,一定要准确无误,也不要瞎写,不明确的地方可以联系代办营业执照公司来做,他们都是专业的,可以让你以最快的速度拿到营业执照,而且还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近年来,随着人们商标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商标战的持续升温,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案件呈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那么,何谓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撤销案件?如何启动该程序?上海商标注册人又该如何应对这种案件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介绍:

一、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项规定的主旨是为了整合商标资源,把那些已经不使用的废弃商标清理出注册商标的队伍,为新商标的注册和使用铺平道路,并以此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

二、法律程序撤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直接向商标局递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其它相关材料(二)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中介组织代理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齐备且申请文件的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商标的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限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材料及使用证据材料,商标局依法对该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该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商标局做出维持该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如果证据不充分,则依法撤销该该注册商标。

三、法律救济程序注册商标被商标局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撤销,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撤销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案件中决定一个注册商标命运的关键是使用证据的充分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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